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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筷,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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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长辈说,我很晚才学会拿筷子。

倒也不是非得要「听长辈说」。我自己的印象中好像到小学一、二年级还拿不好筷子:我没办法利用筷子跟筷子之间的缺口「挟」起东西,而是类似把两根筷子合起来当成比较粗厚的棍子「捞」食物。

饭团、三明治,或者是──偶尔跟连瑀辰她们去吃的热压吐司,速食店的汉堡之类不用餐具的食物,向来是离开老家之后的我的首选。

至于门市的过期便当,我也多半挑选可以用汤匙吃的烩饭类。

特别像是牛肉咖哩、牛肉烩饭、牛肉丼……牛肉炒面也是勉强可以用叉子吃。

虽然「我们家」不吃牛。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明明用汤匙吃东西更方便,为何一定要用筷子?

使用筷子的动作,一直让我有着莫名的反感:一群人围在一起,手持筷子对着桌上的青菜鱼肉挑拣,像是秃鹰围着一块腐尸啄食那般;筷子是人嘴的衍伸,在食物面前毫不隐瞒地显露自身食欲的贪婪。

「也许用筷子比较能挑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吧」。

在没有向任何人询问的情况下,我自己得出的结论。无论是汤匙还是叉子,都不像筷子那样精准地在一大盘菜──譬如宫保鸡丁──当中挑出一粒花生米。

当然,能否真的稳稳地挟住花生米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相比于汤匙与叉子都只能捞起一大团,使用筷子似乎更有自主权。

──只不过,在仅有摆上碗筷的餐桌上、只能在固定时间跟固定的人吃着其实自己不怎幺喜欢的东西,连要求想用汤匙吃饭都会被大声喝斥,真的算是有自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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