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到了大四。
大四可以很平淡,也可以成为人生的转捩点,在升上大四的暑假,霍列斯成功说服了温乐安同居这件事情,然后再根据霍列斯本人的说法,他「入赘」到了温乐安家里去。
霍列斯给的理由是温乐安的家装潢比较温馨,不像他家简单又乏味,而且有草坪方便让小雅跑,散步出去还能让小雅下水游游泳,地理位置极佳。
温乐安自知贫嘴赢不了霍列斯,而且实际上听起来确实好处多,便由着他去了。
人是先住进来了,东西过了几天才由搬家公司运过来,温乐安帮着刚下班的霍列斯把纸箱一个个拆封,拆到装着书本的箱子时,几个不像是出版社出书的本子吸引了她。
本子一共有三本,设计来看是一个系列的,外表没有书名,也看不出什幺。她翻开来后,才发现这三本都是手帐。
里头贴着各式各样的照片、票根、明信片,甚至是叶片、花瓣、种子。
旁边都有手帐主人写的注记和经过,随着越写越多,主人的字也越发好看。
里头都是很多小细节,像是照片里的小姑娘因为冷而拢了拢外套、因为不高兴而抿嘴,还有很多很多关于手帐主人眼里的她。
旅游的内容很多,但描写都侧重在小姑娘的身上,还有关于女孩迷信的一些事情旁边,也都被不同的颜色做了主观感想的评论或批注。
手帐的主人理所当然是霍列斯,照片里的小姑娘是温乐安。女孩看着两人几年来的点点滴滴都被珍而重之地书写在一页页手帐上,心里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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