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佛光山一别,我就没再见过他。再次听到他的消息时,是玫君深夜突然跑到我家,还带来了一打台湾啤酒。
「泊琴,我不要活了。他爱的人竟然不是我。」
刚喝完的空罐被她捏扁的歪七扭八。
眼泪花了她的妆容,头发被她抓的像疯婆子似的。幸好是到我家后才把心底那股快压垮自己的哀伤全宣泄出来。
我想,若是在路上被旁人看到她现在这副狼狈不堪的模样,尤其是夜晚,会不会吓坏路人呢?
但又想到若是发生在白天的时候,那情景又更吓人吧!
「那幺他爱的人是谁?」该不会又发生抓奸在床的事件吧!看她哭得像水龙头没有转紧,让我想起家里的开水快没了,得赶紧再重新装一壶烧开水。
「人家都还没有说完,妳就把我丢在这里,真是没良心的家伙。」
也许她说的话是对的,即便看到她哭的伤心难受,听着她男友并不爱她的事。──我依然觉得事不关己,心情如静止之水无波无纹;我又何须自扰自烦自厌,就连神佛也不一定会管的事。结果我连半句安慰她的话都说不出。
手指轮流敲打着厨房的水槽边,等待水壶里的RO水装到八分满前,我转过身看她在我家客厅瘫软无力的趴在桌面上,却还想着要喝下一滴酒水。「妳就继续说下去,我正在听呢。」只是明天还要上班,希望她不要讲太久才好。
如此这般想望的我,有时觉得自己到底适不适合交朋友。然而,和一般朋友交往时都会让我觉得麻烦了,更何况是更深一步的男女朋友呢?我看了时钟,显示还有5分钟今天就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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