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还很犹豫要不要写呢?大部分是因为我想起那段经历,真的与“愚蠢”二字沾了好大的边,自己都会被当时的我蠢哭,作的决定居然如此草率,都会怀疑自己有双重人格了,但一拿起手机就开始打了起来,因为,真的很想用文字书写抒发内心的各种万千情绪,很多事,其实讲出来就能使自己更轻松,就像我本人就是如此。
很多人听过我的故事,一定会告诉我:妳就“忘记”就好,不要回想他。我当下的疑问是,忘记二字说的容易,做的难,每个人都会说忘了就好,忘记就没事,不要想起他会过得更好,但往往自己越想忘,反而对他的记忆就更深刻了。
“忘”是心和亡合起来的一个字,要我解读的话,是“想要忘记,除非到心已亡的地步才可终止”,因为心若死了,便可什幺都不用管,直到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才是真正的解脱,可见要努力忘记一件事或是一个人,真的比中乐透还难,除非每个人都可以自己熬一碗“孟婆汤”。
很多人回想起一段过往,总是会说“早知道……我就……”,让我想起国小的语文造句,我以前也常讲,如果国小语文造句考这题,铁定是一百分的,但长大后,看尽了各种人,各种事物,体会了世间百态,几乎不讲“早知道”了,因为根本没有用;小时候,母亲常讲“千金难买早知道”,年幼无知的我根本不了解其中的意思,直到现在才慢慢知道,因为人生只有一次,纵使是做了一件后悔的事,有再大的悔过之心,也无法抹灭已然铸下的大错,有再多的“早知道”都已经成为不可逆的过往,只有在未知的未来重新开始,成就更好的自己,去弥补当初所谓的“早知道”,至少之后偶然回想起,脸上会是笑容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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