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是不屑莎士比亚的,曾经,我认为殉情是一件蠢事,为了爱人喝下毒药或拿匕首刺进心脏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人。
曾经……
直到现在。
我恋爱了,在我十七岁的那年,对象是住在我家隔壁的宗巳,和他认识已经超过十年了,我从没想过会有对他动心的那一天,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但感情并不是很好,更正确的说法是,我们常混在一起,但只要一超过十分钟我们就会吵起来。
发现自己喜欢宗巳之后,他一切我曾经讨厌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我喜欢他在心情不好时会独自一个人躲起来抽烟的习惯,我喜欢他毒舌,虽然听到会气得要死但我还是喜欢,他在长辈面前是个人见人爱的男生,功课好品行也很好,从来没有人真的知道他背后的真面目,其实很讨人厌。
可是就连这一点,我也喜欢。
曾经,我想过,要是我可以和宗巳在一起该有多好,但我知道那只是妄想。
要是我们两个一个是男生一个是女生,事情会变得简单许多,但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是男生。
宗巳也是男生。
我们都是男生,所以不会有结果。
今天,我翘课了,因为我看见宗巳没去上体育课,反而跑到校舍后的空地抽烟。
「宗巳。」
「嗯,怎幺没去上课。」宗巳看到是我来了,便放心地又吸了一口烟,我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你还说呢,你不也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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