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离开家乡后的几个月其实做了很多事情,像是煮咖啡还有弹吉他,虽然在三分钟热度之后便被我丢在一旁,但确实已经有基本底子。放学之后还是会跟杨凌到咖啡馆听音乐玩乐一下,没有看见熟悉的声音,虽然失落,但其实如果那个人在的话,我可能就没办法这幺自在的和店员还有李大哥打成一片。
李大哥是我对咖啡馆老板的称呼。在逐渐熟识之后的某天晚上,不顾礼节的杨凌当着众人的面直接称呼老板本名,并把老板当成朋友一样,什幺话都敢说。好在老板不计较,也欢迎我们把他当成朋友,不用顾虑礼节。只是说是这幺说,但人家毕竟大我十几岁,还是有礼貌的好,所以我只敢称呼他李大哥。
然而,我做了一个决定,就是考完日校。虽然在学校里,从夜间部考回日间部的学生少之又少,而且机率也很低,但还是想试试看。平时成绩不差段考也有前五名,凭着这样的成绩虽然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但如果再用功点多念点书,应该就会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
问问杨凌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到日间部念书时她很快的就否决,我问她为什幺,她这样回答我:「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适应啦,但我还要工作。」
「说简单一点就是妳放弃不了美好的夜生活吧。」我挖苦她。
「对啦。」她吐了吐舌头,然后继续享用那杯老板「破例」给她的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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